育的学术活动,加强与省及外市信息技术组织的学术交流和各类信息技术活动。
(二)反映信息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信息技术工作者合法权益,组织信息技术工作者参与信息技术的教学、研究和应用活动,组织技能培训等工作;
(三)普及信息技术知识,传播科学精神、思想和方法,推广信息技术应用。促进信息技术和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,促进蚌埠市信息技术教育、研究和应用的发展。
(四)推动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改革,组织会员对学科教学改革的现实问题与理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,组织信息技术教育教学、研究和应用成果的鉴定和评奖等活动;
(五)认定会员资格,开展对会员和信息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工作,举荐人才,表彰、奖励在信息技术教育、研究和应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信息技术工作者;
(六)举办为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和社会信息技术应用服务的相关活动。
(七)通过多种方式为会员提供咨询、辅导以及需要的其它服务。
(八)完成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第四章  会 员
第十五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。
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在本团体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第十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第十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五章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三)选举和罢免监事;
(四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五)审议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;
(六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(七)决定终止事宜;
(八)制定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(九)举行相关学术活动。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八)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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